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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方广云构成三罪 一审获刑20年
发布日期:2014-12-26 13:50:26 来源: 安徽网 编辑:winlive 浏览次数:(6123352)

 

 

 

 

 

  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将于今天上午9:30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方广云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一审三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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